靜宜大學台灣優華語計畫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
任教國家 |
美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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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學校 |
樹城州立大學 Boise State Universit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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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名銜 |
Dr. Gonzalo R. Bruc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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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期起迄 |
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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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聘教師數 |
華語教師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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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 |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: (1)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 (2)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, 2.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: (1)具海外教學經驗者。 (2)具獨立作業及課程規劃能力者。 (3)英語能力佳且提出外語能力證明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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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 |
教育部 補助項目 |
1. 生活費: 1,600美元生活費,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 2. 機票費: 補助臺灣至美國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來回一趟1張 (補助款上限1,750美元,實報實銷)。 3. 教材教具費: 300美元。 |
其他待遇 |
1. 靜宜大學提供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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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其他生活開支需自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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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(教學與行政) |
1. 每週授課時數4小時面對面輔導學生“練習中文會話“。 2. 每週2小時協助編寫/打印補充教材/會話教材與錄音等,及提供學生個別教學與輔導。 3. 配合本校優華語計畫內容執行招生推廣及相關工作,例如獎學金生報名招募、開設說明會、課程招生及華語文能力測驗推廣等。 4. 舉辦“書法、國畫、剪紙或中國結”等中華文化活動。 5. 其他交辦事項。 |
審查資料 |
1. 中、英文履歷表。 2. 英文能力證明。 3. 相關領域學士學位證書。 4.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 5. 相關華語課程教學大綱。 6. 自我簡介及華語教學實錄之錄影檔或連結。(時長約 7~10 分鐘,任選《當代中文課程》一個語法或三個生詞,如有簡報或輔具教具請一併於螢幕上分享並錄製) |
收件截止日 |
申請件截止:2025年5月30日止 (隨到隨審,額滿為止)。 |
備註 |
1. 本案依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比照辦理其補助及成效考核。 2. 每名華語教學人員受領教育部補助以一年為限。(若要延長至第二年,須申請教育部經核准。) 3. 本案申請者,經核定錄取,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,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。 4.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 (DS-2019文件申請如下: J-1交流訪客簽證申請表、簽證護照資訊頁影本、 5. 任教期間,除緊急事件外,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、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; 6.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由本校協助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,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(網址:https://ogme.edu.tw/Sc)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 7. 依據美國 CDC 公告 https://reurl.cc/jk6ldq,需完成完整兩劑 Covid-19 疫苗接種使得入境。 8.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影響,本通告保有延期、變更或中止之權利。 9. 華師任教期間,如未盡其教學義務或任期未過半,得追償所支領之教材教具費、來回機票款及按比例繳回未任滿期間之生活補助費。 |
聯絡資訊 |
靜宜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張馨華助理 電話: 04-26328001轉11592 電郵: hhchang0708@pu.edu.tw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