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(2)學年度 靜宜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徵聘【外派華語教師】
|
職位名稱 |
外派華語教師(需要人數:5名) |
|
工作內容 |
A. 授課對象:越南籍大學生 E. 上課地點:臺中市大里區 |
|
應聘條件 (下列其中之一項規定符合即可) |
A. 具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如「應用華語文學系」、「華語文學系」、「華語文教學學系」碩士、博士學位。 |
|
繳交資料 |
A. 履歷(請包含華語教學之學歷、經歷) B. 學位證書及服務證明 C.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D. 示範教學影片與其他有利於書面審查之文件 上述資料皆須檢附證明文件,請將以上資料掃描合成一個PDF檔案,寄至: 梁老師 ycliang84@pu.edu.tw 黃主任 clhuang@pu.edu.tw 信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國際專修部華語教師_應徵者全名」書審通過之後將進行面試。 |
|
待遇與規範 |
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,享勞健保。無論專任兼任皆有義務參加教學會議,及輔導學生。 報名截止日期:2025/12/31 下午5:00前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