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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 華語文教學中心

114(2)學年度 靜宜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徵聘【外派華語教師】

職位名稱

外派華語教師(需要人數:5名)

工作內

A. 授課對象:越南籍大學生
B.
學生程度:零起點及基礎級
C.
聘任時間:一年 (上、下學期授課時數各360小時,總共720小時)
D.
上課時間:08:10-17:00 (依實際開課班級為主)

E. 上課地點:臺中市大里區
F.
應聘對象:華語教師
G.
授課鐘點:每小時650元(含勞健保、勞退)

應聘條件

(下列其中之一項規定符合即可)

A. 具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如「應用華語文學系」、「華語文學系」、「華語文教學學系」碩士、博士學位。
B.
具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
C.
具備中國語文學、台灣文學及語言教育相關系所、碩士或博士學位,並取得教育部核發國內外華語教學研習課程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者。

繳交資料

A. 履歷(請包含華語教學之學歷、經歷)
B.
學位證書及服務證明
C.
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
D.
示範教學影片與其他有利於書面審查之文件
上述資料皆須檢附證明文件,請將以上資料掃描合成一個PDF檔案,寄至:
梁老師 ycliang84@pu.edu.tw
黃主任 clhuang@pu.edu.tw
信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國際專修部華語教師_應徵者全名」書審通過之後將進行面試。

待遇與規範

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,享勞健保。無論專任兼任皆有義務參加教學會議,及輔導學生。

報名截止日期:2025/12/31 下午5:00前。
【錄取後需繳交正本以供查驗,正本缺遺則視同放棄。】
聯絡人:梁老師  
連絡電話: 04-26328001115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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